肥料作为传统的农业生产资料, 在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近20年来,随着化肥工业的快速发展,化肥使用量不断增长,肥料越来越不被重视,肥科研、开发、使用技术滞后,资源利用率低,不仅浪费严重,而且污染环境。因此,我们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重新认识肥料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肥料建设。
我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农耕历史的文明古国,自古就有积造肥、施用农家肥、实行秸秆还田的优良传统。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我国各族人民很早就认识到“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苗靠粪长,地靠粪养”的道理。早在春秋战国时代《礼记》、《孟子》等著作中就提到施用粪肥,以粪肥田。南宋农学家陈甫在《农书》中提出了“地力常新壮”的观点,主张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采取施用肥料的办法来保持和提高地力。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肥料建设,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30年,党中央多次强调“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大办肥料,大办粮食”,提出“猪多、肥多、粮多”,每年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全民积肥运动,80年代以后,又通过计划肥料和粮食指标,鼓励绿肥留种,促进绿肥生产发展。
1988年针对当时农业生产开始忽视利用肥料的问题,专门发出《关于重视和加强肥料工作的指示》。为贯彻落实《指示》精神,农业部会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肥料工作的通知》,并通过召开全国肥料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百日增肥”活动,实施“沃土计划”,实行“黑白挂钩”,有力地推动了全国肥料建设。
增施肥,实行精耕细作,用养结合作为我国传统农业的精华,一直受到国外科学家的高度重视和普遍赞誉,称赞我国的土地耕种几千年之后地力不减是一个奇迹。这项传统技术目前已经传到许多国家并被广泛应用。目前,在欧洲、北美,农业方兴未艾。日本农林省针对战后(1952年前) 农田土壤肥力很低, 化肥资源匮乏的实际, 为保证农田土壤质不断提高和用好化肥,提出了- 无机法规,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欲购买35斤硫铵,必须配施厩肥1500斤。荷兰原先土地并不肥沃,而且人多地少,土地负荷很重,情况与我国类似,但现在却成为世界上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 其主要经验就是大量施用肥料,培肥地力,使农田土壤质含量高达3% ~5% 。西欧、北美等国则通过土地休闲、保护性耕作、粮肥轮作等措施,重视土壤培肥,维持了较高的土壤肥力水平。
我国肥资源丰富,种类繁多,不仅有粪尿类、堆沤肥类、秸秆类、绿肥类、土杂肥类,而且有饼肥类、海肥类、农用城镇废弃物类和沼气肥类等等。据2002年统计推算,我国畜禽粪便资源量约20.4亿吨,堆沤肥资源约20.2亿吨,秸秆类资源约7亿吨,饼肥资源2000多万吨,绿肥约1亿多吨,这些肥料资源不仅含有大量的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总养分(折纯量)约7000万吨,是2003年全国化肥施用总量4412万吨(纯养分)的1.56倍。
科学合理地施用肥不仅可为作物提供丰富的养分,改善作物外观品质和内在品质,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而且在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耕地“地力常新”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广大农民普遍缺乏培肥地力的积极性,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又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既没有出台鼓励农民加强地力培肥的政策措施,更没有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耕地地力培肥长效机制。加上肥料有效养分低、体积大,施用肥劳动强度大、经济效益低,在耕作制度改革、复种指数提高、农机化水平不高的条件下,客观上出现了粮肥争地、秸秆还田争农时的矛盾,在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的背景下,全国肥料建设出现了连续10年滑坡的被动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肥料积制手段落后。由于方法不科学、手段不先进,“三低三大”现象突出,即形成的肥料养分低体积大、无害化程度低污染大,积造肥劳动效益低强度大。这种传统的肥积制方法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农民特别是广大青年农民施用肥料积极性不高。
另一方面,肥料资源利用不充分。我国的肥资源潜力很大,目前,肥资源利用率为40%左右。如人粪尿按3亿城镇人口、人均日产0.5公斤计算,全年约5400万吨,目前利用率不到三分之一;一些大中型畜禽场的畜禽粪便不但没有充分利用,反而污染了周围环境;每年都有大量的作物秸秆在田间地头被随意焚烧。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在人口增长、耕地减少和对农产品需求增加不可逆转的情况下,我国耕地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承载压力。为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农产品需求,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耕地必将继续保持目前这种高投入、高产出的利用水平,既要加大投入,增加产出,提高效益,又要科学投入,防止污染,确保可持续发展。为此,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充分认识到重视肥料在维持和提高土壤肥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现实意义和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继承几千年延续下来的积造、施用肥料的优良传统,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赋予肥料建设新的内容,使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扬光大。
一是加强宣传,加大投入,引导肥料资源利用合理化。要加大对肥料资源合理利用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加强肥料建设在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节约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肥料资源开发和利用。各级政府要重视肥料资源利用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程上来,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肥料资源的利用。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思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与国家投资政策,加大肥料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建立耕地保养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创新技术,完善标准,促进肥料资源管理科学化。各级农业科技部门要加强肥料资源利用科技攻关,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肥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点)和肥产业化试点,抓紧建立绿肥良种繁育与加工基地、秸秆快速腐熟菌剂开发基地,大力促进肥产业化。建立健全不同肥料资源使用标准,明确界定用于农业生产的肥料各种有效养分指标、重金属含量、卫生指标等,引导和规范肥料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农业生产安全。
三是摸清家底,明确目标,大力推进肥产业化。要综合考虑畜禽规模化养殖、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对我国肥料资源的种类、数量和养分含量等方面的影响,组织开展肥料资源普查,摸清我国肥料资源的分布现状、资源种类、养分含量、利用方式等,为合理规划和开发利用肥料资源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着手组织制定“十一五”肥料发展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肥料资源无害化处理和肥料的产业化生产。
四是健全法制,创新机制,确保肥料建设法制化。要抓紧完善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耕地使用者在肥料建设和培肥地力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研究制定鼓励发展肥料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肥料建设的长效机制。当务之急就是尽早组织制定并颁布实施《肥料管理条例》和《耕地地力保养条例》,通过肥料立法,将肥料资源种类、开发利用和鼓励政策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法规,强化奖惩措施,明确肥料建设资金渠道;探索绿肥种植、秸秆还田补贴等长效机制,建议国家从税收、信贷、运输等环节对肥料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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